綜合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如林24日在全國檢察機關監所檢察工作座談會上強調,要堅決查處“提錢出獄”、違法辦理保外就醫等問題,把監督糾正監管違法與查辦相關職務犯罪案件有機結合起來,通過辦案增強監督的力度和效果。
  會議對下一階段檢察機關開展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作出部署。李如林表示,要突出抓好全面摸清底數,監督糾正違法,查處職務犯罪,建立長效機制四個方面的重點任務。始終把重點放在“三類罪犯”的刑罰變更執行上,特別是一些罪犯原任職務級別高、社會影響大的案件。深入分析刑罰變更執行案件容易發生違法問題的環節,深入查找問題,依法監督糾正。
  最高檢日前印發了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職務犯罪罪犯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實行備案審查的規定》,明確要求對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的案件,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減刑、假釋裁定書或者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後十日以內,逐案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審查。  (原標題:最高檢嚴查“提錢出獄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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