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頻:專家解讀四中全會公報:強調法治思維  來源:中央電視臺
  中新網10月24日電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23日閉幕,發表公報披露會議成果。境外華文媒體表示,經過四天會議,中共提出多條依法治國的新觀點、新舉措,貫徹尊崇法治、弘揚法治、敬畏法治的總基調。“依法治國”概念提出,或意謂官本位大改變。此次全會對爭論矛盾沒有迴避,中國式法治建設絕不是“休克式的”。
  法國《歐洲時報》24日社論表示,四中全會為“依法治國”做出的“頂層設計”,既是中共新一屆領導集體對執政承諾的一次落實, 對執政能力的一次加強,也是引領中國向著實現民族復興偉大目標的一次跨越。
  文章稱,會議強調了依憲治國與依憲執政;強調“黨治”與“法治”雙管齊下。依憲治國在此次會公報中載明,凸顯執政黨尊重憲法權威作用的堅定意願。
  分析指,可圈可點的是,此次四中全會對爭論矛盾沒有迴避,著重指出“黨的領導”和“社會主義法治”是有機統一性。就依法治國而言,法制建設有不同的實現方法,中國有自己的文化傳統與獨特國情,法制也不可能照搬西方模式。
  香港《文彙報》援引武漢大學法學教授秦前紅指出,憲法第67條規定,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解釋憲法、監督憲法的權利,但以前都未激活。從此次公報的內容來看,將從機制上具體制定可操作的制度,來解決憲法監督、解釋方面的問題。
  澳門日報24日社論指出,公報決定的出台標誌中國的依法治國進入了“快車道”。法治是推進改革最穩定、最有效的保障力量,因此是中國未來深化改革的核心內容。
  臺灣《旺報》表示,當前政治改革的難度將遠大於經濟改革,可以想見“摸著石頭過河”也將是方法,中國大陸式法治建設絕不是“休克式的”。
  推進依法治國:崇揚法治 廢除人治
  香港《大公報》24日評論稱,本次全會公報是繼三中全會之後,又一份擘劃治國理政藍圖的重要綱領性文件。如何解決好人治與法治的關係,實際是能否真正落實依法治國的關鍵,亦是難點。四中全會總體貫徹了尊崇法治、弘揚法治、敬畏法治的總基調。“法治”是未來奠定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基。
  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援引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分析,唯有憲法權威被樹立起來,人們在憲法面前敬畏憲法,憲法法律才能得到尊重。如果憲法得不到尊重,其他的法律權威也樹立不起來,因此全會特別強調依憲執政,依憲執政又主要強調中共執政和領導法律建設,這樣一來,中共本身也必然在法律範圍內活動。
  香港《新報》24日文章稱,此次全會公報主要談依法治國,並致力完善法律職業制度,正是當局努力促進司法公正、推進依法治國的體現。
  香港《南華早報》中文網關註稱,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。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,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。
  最高法設“巡迴法庭” 推動司法“去地方化”
  臺灣《旺報》24日刊文說,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聚焦“依法治國”,並且提出具體的司法改革。
  香港《文彙報》24日文章稱,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法治中國建設的目標和路線圖,公報諸多新表述,凸顯執政黨法治新思維。“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、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、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”,以防止權力干預司法,確保司法獨立公正。而最高人民法院設立“巡迴法庭”,旨在推動司法“去地方化”。
  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主任張恆山受訪時指,公報明確了依法治國六大任務,在“推進依法行政,加快建設法治政府”一項中首次明確了“法治政府”的定義:“職能科學、權責法定、執法嚴明、公開公正、廉潔高效、守法誠信”,而健全依法決策機制相關程序的提法是一大亮點。
 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副主任楊小軍表示,“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”是從來沒有過的新提法,之前提過要對決策進行追究,而“終身責任追究”無疑是新的強化,這樣的規定可以督促官員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來進行決策,要防止“引火燒身”,具有很強的威懾力。
  香港《亞洲周刊》文章表示,中國官吏在經濟事務上有極大的裁量權,層層行政審批,遂使官吏有極大的尋租空間。因此,“依法治國”概念提出,或徹底改變行政管理權,尋找並重建新的行政合理性和對行政權的有效監督,這也意謂著官本位得到大改變。
     (原標題:境外看四中全會:直面爭論矛盾 不搞休克式法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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